《律友咨询》
怎么界定婚前房产归属?
《律师解答》
婚前购房认定房产的归属:婚前买房由个人出资的,产权在婚前取得并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的,视为出资人的个人财产;婚前还清贷款,婚后取得产权证但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,也视为出资人的个人财产。
《律师深入分析》
一、《民法典》
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二、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归属于谁
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时,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此款中的“出资”亦同第一款为全额出资。既然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,可以理解为不动产是双方父母资产的转化,而双方父母的出资可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,在没有当事人另外约定的情形下,夫妻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按份共有不动产也相对公平。
三、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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